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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版物批发单位: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07年度出版物批发单位年检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领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批发单位。
二、报送材料:各单位撰写年度总结(A4纸打印盖章),填报《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审登记表.doc
三、年检程序:出版物发行单位将年检登记表、年度总结、《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相关年检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其中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网上书店、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书店和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发行单位报至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网站(中国出版物发行管理网:www.cnempp.gov.cn),凭回执连同相关年检材料报送发证机关,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经省新闻出版局核验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批发单位经市新闻出版局核验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四、经营地址,法人变更的经营单位,须提供书面报告,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A4纸打印)。
五、年检时间:2008年元月3日起开始申报,2008年2月20日截至。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3537468 3537469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审登记表.doc
安徽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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