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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所需材料:申请单位应向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场所面积,计算机台数);
(2)、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互联网接入服务意向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变更协议书,变更双方到窗口签字;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迁址,增加经营面积、计算机台数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场所面积,计算机台数);
(2)、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场所设备资料清单;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
(6)、营业场所地址位置图及平面图。
(注:上述材料请用A4纸,如提供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五、许可流程图:
1、核发《核准通知书》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窗口受理、登记--》现场查勘、审核,业务处室签署意见(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核发批准文件(1个工作日)
2、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窗口受理、登记--》现场查勘、审核,业务处室签署意见(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窗口制证、发证(1个工作日)
六、相关表格下载: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登记表.doc
七、办理地址(电话):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区三区办证大厅二楼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3538830、3538831、3537053
八、监督电话:0551—3537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