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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07-12-18 作者:

一、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所需材料:申请单位应向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场所面积,计算机台数);

(2)、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互联网接入服务意向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变更协议书,变更双方到窗口签字;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迁址,增加经营面积、计算机台数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报告须注明: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场所面积,计算机台数);

(2)、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批准文件》和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场所设备资料清单;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

(6)、营业场所地址位置图及平面图。

(注:上述材料请用A4纸,如提供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五、许可流程图:

1、核发《核准通知书》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窗口受理、登记--》现场查勘、审核,业务处室签署意见(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核发批准文件(1个工作日)

2、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下,窗口受理、登记--》现场查勘、审核,业务处室签署意见(4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窗口制证、发证(1个工作日)

六、相关表格下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登记表.doc

七、办理地址(电话):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区三区办证大厅二楼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3538830、3538831、3537053

八、监督电话:0551—353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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