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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1、由各县、区人事局出具委托资格认定函,按中、初级分别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凡属破格、转系列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转系列申报审批表》,由各县、区人事局负责审核。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16开)中级每人一式三份,初级每人一式二份。须用钢笔或毛笔正楷填写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内容要全面、具体、准确,栏目不得漏填,不得随意涂改,并加盖公章。
3、《业务自传》(一式三份)应不少于2000字,内容必须客观真实,重点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以及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附证明材料。《业务自传》需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初级每人十五份,中级二十份。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凡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免试审批表)、有效的学历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和其他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申报单位。
6、申报材料时个人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表》,每人交二寸正面免冠照两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装袋,材料和材料袋要规格统一,坚固耐用。
二、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受理、登记。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格.rar
2、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组织专家进行理论和业务考核。
4、由艺术、文博、群文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
5、认定通过,发资格证书。
三、收费标准
中级260元/人、初级2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0551-3537461 局组织人事处 |